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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动态 2020年第3期(总第3期)
    日期: 2021-01-04   来源: 本站   浏览量:

    政策动态

    2020年第3期(总第3期)

      山一大政策研究室主编            2020年12月24日

                            

      

    【政策动态】

        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意见发布

    怎样理解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修订印发

    核心阅读

        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

    【他山之石】

    南京大学:“不唯论文和影响因子”,创新性成果也可评教授

     

     

    要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让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                           ----习近平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造就更多国际一流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政策动态】

    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意见 不将人才称号和数量作为评价直接依据

        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在教学评估和学科评估方面,《意见》提出要坚持对师资队伍质量进行综合评价,不将人才称号和数量作为评价的直接依据,减少评价结果与学术资源配置直接挂钩。

    在人才评价、职称评聘方面,提出要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放在首位,突出教育教学成效,强调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和考核周期,优化评价标准和方式,合理运用综合评价、分类评价、代表性成果评价、同行评价等方式科学开展评价。在各类学科基地评估、学位点申报、项目评审、评奖评优方面,《意见》提出要建立与其特点相适应的评价指标体系,不得将是否获得人才称号或人才称号获得者数量作为限制性条件或评价的重要内容,有关申报书中不设置填写人才称号相关栏目。 
      在人才激励方面,《意见》提出高校要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原则,不将人才称号与薪酬待遇等物质利益简单挂钩。对高层次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探索建立当期和长期相结合的支付方式,建立人才薪酬待遇与其履职年限、长期贡献相匹配的机制,引导高层次人才长期稳定服务。同时,强调要统筹好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才的收入分配水平,切实解决有无帽子人才收入差距过大、外引内培人才待遇不平衡等问题。 
      《意见》还要求,净化人才称号使用外部环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不得以获得人才称号作为宣传重点,不发布关于人才称号的各类名单、统计、排行,不引用和宣传其他机构以人才称号为主要指标撰写的报告、编制的排行。不得将科研项目(基地、平台)负责人、项目评审专家、高被引论文作者、学术组织负责人等作为人才称号加以使用、宣传。                           

                          (来源:2020年12月19日 央视网)

    怎样理解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强调:“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这对于充分调动科技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推动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具有关键性作用。

    第一,遵循科研规律和创新发展需要,推动科技人才评价转向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导向。实践表明,评价体系具有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评价什么就得到什么。长期以来,我国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存在评价标准不科学、评价社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项目及经费、论文数量、专利数量、获奖层级等量化指标占比较大,“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情况突出。导致常常出现这样的现象:专利数量多,但质量差、市场接受程度低;论文数量多,但原创性少、“跟班式”研究多等等。需要完善以坚守学术诚信为基础,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有效发挥同行、用户、市场、社会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有效反映科技成果的原创性、科学价值、经济价值、社会效益。

    第二,建立与科技活动属性相适应,按照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导向分类设置的人才评价体系。可按照“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分类设置指标体系并建立相应的动态调整机制,鼓励科技人才在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作出贡献,避免对不同学科领域、不同成长阶段的科技人才“一把尺子量到底”。对基础研究人才,宜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强化国际同行评价,着重评价其提出和解决重大大科学问题的原创能力、成果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和影响等。对应有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宜突出市场评价,着重评价其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实效、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等。对从事社会公益研究、科技管理服务和实验技术的人才,宜强化用户和社会评价,重在评价考核工作实效、服务质量、支持能力。

    第三,适应调整优化评价体系导向的要求,改进科技人才评价配套方式方法。一是优化评价周期。宜尊重不同类型科技人才成长发展规律,科学合理设置评价考核周期,注重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短期评价和长期评价相结合,突出中长期目标导向,克服评价考核过于频繁的倾向。二是畅通评价渠道。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所有制、身份、人事关系等限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新兴职业等领域科技人才申报评价渠道。三是减轻人才负担。宜简化评价程序,优化评价流程,避免多头、频繁、重复评价人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提高评价质量和公信力,建立评价专家责任和信誉制度,实施退出和问责机制。

    科技人才评价政策涉及科技、教育、人社、财政等多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多主体,要按照《建议》要求,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强部门、地方统筹协调,推动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落实、落细、落准,真正见到实效,从而不断增强科技人才获得感。  

    (来源:《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

    《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修订印发

      12月23日,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各项工作之间的协调衔接,完善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深入推进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建设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在征求意见基础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6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考虑到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可每年通过自主审核工作撤销、增列学位授权点,与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有所重合,为统一管理并进一步推动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实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修订后的《办法》规定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增列、撤销学位授权点全部纳入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不再参加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

      二是考虑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进行了修订,为加强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衔接,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在合格评估过程中的学位授权点参加动态调整的范围,引导学位授予单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质量导向,优化本单位学位授权点结构。

      三是因工程专业学位类别已调整为电子信息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不再按照工程硕士领域进行授权,修订后的《办法》对工程硕士、博士授权领域的表述进行了调整。

      四是修订后的《办法》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机制进行了完善,如撤销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后,在其下自设二级学科点的处理办法,以及因学风问题撤销的学位授权点不参加动态调整工作,等等。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认真实施好修订后的《办法》,推动各省、各学位授予单位强化质量意识,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不断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

                        (来源:2020年12月23日 教育部网站)

    核心阅读

    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

    近年来,教育系统以实施人才计划为牵引,吸引和集聚了大批高层次优秀人才,带动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由于人才评价制度还不够完善、改革举措落实还不到位,唯帽子的问题依然存在,亟须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予以克服。

    正确理解人才称号内涵、正确认识人才称号获得者的使命责任……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

    不给人才贴永久牌标签

    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首先要解决应该怎么看的问题。教育部人事司负责人介绍,人才称号是对人才阶段性学术成就、贡献和影响力的充分肯定,不是给人才贴上永久牌标签,也不是划分人才等级的标准,获得者不享有学术特权。授予和使用人才称号的目的是赋予人才荣誉、使命和责任,为广大人才树立成长标杆,激励和引导人才强化使命担当。

    为强化高校人才称号获得者的责任与使命,引领广大人才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意见》还从加强岗位管理的角度对高校提出要求:加强对人才称号获得者的合同管理,建立健全中期履职报告、聘期考核制度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提出要健全兼职兼薪管理制度,加大对人才双聘”“多聘情况的监管力度;完善人才称号退出机制,实现人才计划能进能出。

    《意见》从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的角度,强调要平等看待各类人才,不将高层次人才等同于人才称号获得者,不把人才称号作为评价人才、配置学术资源的唯一依据,不单纯以人才称号获得者数量评价人才队伍建设成效。

    从高校人才称号获得者的角度,强调第一身份是教师,要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坚持自主创新和自立自强,实现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突破和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强化价值引领,坚守精神追求,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努力成为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典范。

    在人才评价、职称评聘方面,提出要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放在首位,突出教育教学成效,强调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和考核周期,优化评价标准和方式,合理运用综合评价、分类评价、代表性成果评价、同行评价等方式科学开展评价。

    此外,在各类学科基地评估、学位点申报、项目评审、评奖评优方面,《意见》提出要建立与其特点相适应的评价指标体系,不得将是否获得人才称号或人才称号获得者数量作为限制性条件或评价的重要内容,有关申报书中不设置填写人才称号相关栏目。

    扭转过于看重人才称号的倾向

    为规范高校人才招聘和引进工作,《意见》提出多方面举措——

    《意见》要求高校精准提出人才招聘和引进岗位需求,不将人才称号作为硬性指标,不针对人才称号获得者发布明码标价的招聘广告;

    《意见》提出要统筹用好国内外人才资源,不将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经历作为人才招聘引进的限制性条件;

    《意见》强调严格依照法律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招揽和引进人才,不得招揽在支持期内的高层次人才,禁止采取不要人事档案、不要流动手续或另建人事档案的违规做法招揽和引进全职人才。同时明确人才成果归属问题,要求严格按照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

    《意见》还明确,发达地区不得片面通过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特别是从中西部、东北地区挖人才。要合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流动的前期培养投入补偿机制。鼓励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人才称号获得者与学校签订长期服务合同,为实施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贡献力量。

    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意见》提出推进人才计划改革,应该如何准确把握改革的目标和举措?

    教育部人事司负责人介绍,一是精简教育领域各类人才计划,对原有人才计划进行优化整合;二是强调在相同层次人才计划实施中,高校要避免重复推荐人选,同一人才在计划支持期内只能获得一项;三是要求认真检视正在实施的人才计划,明确定位,完善制度,依法管理;四是提出对人才计划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实施成效不佳、重复支持、没有实质性支持举措的要及时终止。

    为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意见》还提出一系列培养支持各类人才的举措。一是坚持分类施策。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人才提供应有的支持,搭建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才需求的发展平台。二是结合高校实际。强调要统筹考虑人才称号获得者和其他高层次人才,建立具有本校特色的人才培养和支持体系。对在支持期内的人才称号获得者,按照政策和合同约定落实配套的条件保障;对其他人才,健全针对性、普惠性支持措施,原则上不设置年龄、资历等非学术性门槛,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三是重视青年人才。强调要加大对青年优秀人才发现、培养、使用力度,提供长期稳定、丰富多元的支持。

    高校要定期开展自评自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监督指导,推动各项举措落实落地,对违规行为及时纠偏纠错。高校党委要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人才的全面把关,强化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对人才的联系服务和关心支持。教育部人事司负责人说。

          (来源: 人民日报 2020年12月21日)

     

    【他山之石】

    南京大学:“不唯论文和影响因子”,创新性成果也可评教授

    南京大学物理学院许昌博士一直从事核物理的基础理论前沿研究。这一常人眼中吃力不讨好的研究领域,存在研究难度大、周期长、期刊影响因子低等问题。

    但许昌并未因此焦虑。在晋升教授的述职中,他并没简单根据期刊影响因子选择发表在国外期刊上的科研工作进行介绍,而是依据物理意义,着重介绍了发表在《中国物理快报》上的一个创新性工作。许昌的汇报获得了校内外全部评委的高度认可,最终在晋升教授的投票中获得全票通过。

    这得益于南京大学率先实行职称晋升代表作制度,在考核制度和职称晋升过程中,一直坚持不唯论文和影响因子的评价导向。该校近10年的科技评价体制改革之路成效初显,为科研人员的前沿创新与自身发展厚植了良好的创新土壤。

    特别是近两年来,南京大学深入推进三评(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激活了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坚持内涵为重、质量为先的发展导向,南京大学的科研工作秉承倡导原创、追求卓越的理念。2014年,原校长陈骏院士提出做问题导向的原创研究。2018年,吕建校长提出构建三位一体原创驱动式科学研究新模式。原创研究,就是要关注科研工作的内涵和质量,而非简单的论文数量或影响因子;三位一体,即以基础研究为根,向创造技术、成果转化延伸拓展,关注成果解决问题的价值,倡导成果形式的多样化。

    这些理念决定了南京大学的科技评价,形式上必然不以SCI论文或量化指标为圭臬。不仅如此,南京大学还以创新链打通为目标,优化科研组织与评价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南京大学根据国内外科技发展形势和学校实际情况,实施了3次重要的科研评价转型,分别为:1985年至2000年引导对科研成果进行国际评价;2000年至2015年关注科研成果质量;2015年至今倡导以问题为导向做卓越科研。

    今年以来,南京大学围绕落实《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科技评价改革工作。

    具体而言,继续实施科技创新十百千工程卓越研究计划,强化问题导向和卓越研究;在原来以国际一流期刊为主要对象的论文评价体系基础上,补充重要国际会议报告、一流国内期刊,构建三高论文库,进一步关注高水平原创性论文的内涵质量。同时,修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质量标准,对标国家需求、科技进步、文化传承,注重创新性成果培育,为不同类型学生的培养提供多元通道。

    值得一提的是,南京大学强调人才队伍建设与SCI论文脱钩。比如,进一步完善分类评价制度,在职称晋升评审中新增先进技术组和冷门绝学跨学科组;深化推行代表作制度,加强同行评议;在聘期考核中,加强对师德师风、社会服务和科研质量的要求,不再对论文等有明确要求。

    如今,在南京大学,类似许昌的案例越来越多。不唯论文和影响因子的评审机制,以解决重大科学问题为导向,使得青年教师能安心研究前沿科学领域有挑战性的一些基础核心问题。

    2015年,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聂越峰教授回到南京大学时,把主要精力投入在搭建具有国际领先水平氧化物分子束外延与原位角分辨光电子谱实验平台中。前3年,他只发表了一篇论文,但学校充分肯定平台建设进展,给予持续有力支持。

    最终,聂越峰做出了突破性成果:制备出一类基于钙钛矿氧化物的新型二维材料,成果于2019年发表于《自然》杂志。《自然》专题报道将该成果与石墨烯相比较,认为打开了二维氧化物钙钛矿研究的大门,该技术的突破使得钙钛矿材料将如石墨烯一样被广泛研究

                           (来源:新华网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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